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强制清算案
接管公告
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法定代表人(郝贵江)、主管部门(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财务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其干果他经营管理等相关人员: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0日作出(2025)粤01清申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对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7月3日作出(2025)粤01强清5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清算组(下称“清算组”),负责人为丁维干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法院指定后,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将由清算组接管,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法定代表人(郝贵江)、主管部门(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财务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其他经营管理等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及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禁止未经清算组同意私自处置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损害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行为干果。
若贵方在强制清算申请受理后,不及时履行配合清算义务,存在未依法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资料,拒不向清算组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清算中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作为股东未缴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等,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干果。
现为顺利开展本案清算工作干果,特通知你方向清算组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及其权利凭证;
2.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3.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全部账簿、账册(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审计报告、全部会计凭证等)、完税凭证等税务资料以及审计、评估等资料;
4.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全部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
5.有关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6.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债权债务清册;
7.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明细、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8.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明细;
9.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的其他重要资料干果。
请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联系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清算组移交上述资料(),并前往清算组处接受清算组的询问谈话干果。否则,你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干果。
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33层
邮编:510623
联系人:黄雅婷、张勇勇
联系电话:19927539489、13640667869
电子邮箱:hyt_huangyating@163.com
公 开 人:广州市珠玑干果土特产市场清算组